不买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这几种情况可以
更新时间:2024-06-28 21:10:22 •阅读 0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缴存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个人账户存款。很多人认为,不买房就不能提取公积金,其实不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离休、退休的;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 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破产,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统一管理的;
- 本人、配偶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一方婚前以现金形式购房,婚后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其配偶可用该房产申请提取。
其中,不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包括:
- 离休、退休的。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一次性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 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破产,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统一管理的。职工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破产,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统一管理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本人、配偶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配偶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相关费用。
- 一方婚前以现金形式购房,婚后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其配偶可用该房产申请提取。一方婚前以现金形式购房,婚后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其配偶可以用该房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申请材料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此外,职工还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或APP办理提取业务,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