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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注意哪些问题

  一、婚前购房注意哪些问题

  婚前购房注意的问题有:注意房产证件署一方姓名还是双方姓名,注意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签订事先协议,注意对出资方的钱款划分清楚,注意应对贷款买房后的还贷事项签订协议。

  本站提醒您,对于婚前购房的产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5.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出资情况,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6.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7.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8.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房产怎么分割

  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如果是涉及离婚财产分割,那么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无法协商,则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形下的共同共有房产,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签订分割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房贷离婚后谁负责

  离婚后房贷一般由获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偿还,如果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属于一方个人的房贷由个人承担;离婚后房子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