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的装修纠纷要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4-04-02 06:40:35 •阅读 0
一、房屋租赁中的装修纠纷要怎么处理
1.在房屋租赁中,如果遇到装修纠纷,首先应尝试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进行磋商解决。
2.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了装饰装修,但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需要特别注意。
3.出租人如果同意利用这些装修,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如果不同意,承租人需要拆除。如果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应负责恢复原状。
4.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若出租人同意利用,同样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若不同意,则由双方根据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二、租赁期满装修问题
在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关于装修物的处理也需要明确。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负责恢复原状。
在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应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可能不会得到支持,除非出租人同意利用装修物,并在其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应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应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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