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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 珠峰财险天津分公司及责任人遭罚14万元

  财经6月12日讯 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罚款11万元。

  时任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车险业务部总经理陈晶,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