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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 未盈利科技型企业迎上市新通道

  为增强科创板对优质科技企业的包容性与适应性,中国证监会6月18日正式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下称《科创板意见》,推出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重点服务未盈利但前景广阔的科技型企业,并同步加强投资者保护。

  《科创板意见》的核心举措之一是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该层明确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在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方面,要求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部纳入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符合现行取消特殊标识条件的,调出科创成长层。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简称后添加“U”(Unprofitable,作为特殊标识。

  与设立科创成长层相匹配,《科创板意见》还增加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其中,投资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的投资者还应当签署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专门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应当切实落实好科创成长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多维度强化投资者风险评估并充分告知相关风险。

  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方面,《科创板意见》推出6项改革举措:一是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三是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四是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五是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六是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据了解,下一步,证监会将组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市场有关各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和示范案例落实落地,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不断增强制度吸引力、竞争力,持续提升市场获得感,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