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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亏股清越科技信披违规等收警示函 2022上市超募3亿

  清越科技(688496.SH近日发布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达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裕弟、张小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2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清越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募集资金使用违规。2023年,公司多次将募集资金转至一般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

  二是CTP 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增CTP 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直至2024年7月6日,公司才对此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调减1,366.76万元。

  三是关联交易未披露。根据公司2023年年报,枣庄市宏远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宏远系公司实控人高裕弟近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2023年5月至6月,公司与枣庄宏远签订了《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并支付工程款363万元。该关联交易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五条、第十二条规定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的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高裕弟作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小波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清越科技、高裕弟、张小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清越科技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数为9,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00%。清越科技发行价格为9.16元/股,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世杰、赵瑞梅。

  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495.47万元,清越科技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33,495.47万元。公司2022年12月2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用于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清越科技发行费用合计8,944.53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6,265.44万元。

  清越科技已连亏两年一期。2023年、2024年、2025年第一季度,清越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8亿元、-6949.49万元、-1598.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