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保”拼价格不如比服务
来源:经济日报
近期,多个城市发布了新一年度的“惠民保”产品。与前些年相比,当前“惠民保”产品迭代升级的主要方向,已从最初的“卷价格”逐渐转向了“卷服务、卷保障”。这一转变的背后,是对普惠内涵的更深理解——降低保费固然是实现普惠最直接的方式,但若过度追求低价,反而可能偏离惠民的初衷。
在过去几年的探索中,部分宣传低保费的“惠民保”产品虽然在表面上减轻了参保人的缴费压力,但为了控制“赔穿”的风险,不得不提高免赔门槛、压缩保障责任。其结果是,不少消费者到了申请理赔时才发现存在诸多限制条件,投保容易理赔难的体验削弱了他们的保障获得感,也导致参保率面临下滑压力。对于承保“惠民保”的保险公司而言,尽管严格遵循“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却仍难以获得公众信任,同时,较大的经营压力也使其积极性受到消磨。长此以往,“惠民保”的可持续性不仅会受到影响,“惠民保”能否真“惠民”也引人担忧。
为了实现更深层次、更可持续的普惠,许多地区的“惠民保”产品开始在健康管理上做文章,着力增加健康人群的获得感。珠海市“大爱无疆”惠民保项目为全体投保人提供肿瘤、慢性病等患病风险监测评估和早期诊断,积极推进恶性肿瘤及高血压、糖尿病、肺结节等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体系建立,截至去年年底,累计动员28.1万名投保人参与癌症筛查,发现超过2万例癌症高风险阳性案例,确诊约140例早期癌症,预计减少医疗费用支出超4000万元;北京普惠健康保提出,连续3年参保且未出险的参保人,可以从体检筛查、中医按摩调理等6项健康管理服务中任选一项免费使用;沪惠保自去年起向参保人提供全市专属药店自费购药九折的专属权益,并在今年新增在线九折购买原研药服务。
从根本上看,要推动“惠民保”高质量发展,还需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惠民保”较为特殊,既具有政策性和公益性的特征,又具备商业属性。因此,惠民保一方面离不开地方政府在数据共享、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也需避免政府对保险定价、理赔等环节进行过度干预。此前,部分城市的“惠民保”产品在经营过程中曾出现违背商业保险运营规律的问题,比如设置最低赔付率,如果最低赔付率没有达到,则通过修改保险责任的方式追加赔付;对结余资金的使用限制过严,导致保险公司既难以“以丰补歉”平滑年度赔付波动,也无法利用结余资金持续提升健康管理服务。
让人欣喜的是,两个月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城市商业医疗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坚守商业属性、遵循保险规律,“不得搞低价无序‘内卷式’竞争”,“不得违背商业保险经营原则,预先设定赔付率或设置基金池,不得对已签订的保险合同赔付条件进行当年调整”。这为各地“惠民保”从“卷价格”的粗放式发展转向“卷保障”“卷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普惠保险服务人群不断扩大,产品种类持续丰富,已从最初以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为主,逐渐扩充至惠民保、普惠家庭财产保险、新市民普惠保险、普惠学平险等。作为医疗险中的一个险种,“惠民保”从“有没有”到“好不好”、从“低保费”到“高保障”的探索经验,也将为更大范围、更多种类的普惠保险提供有益借鉴。
孟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