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24部门印发重要措施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近日,民政部、商务部、住建部等2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将每年10月设为“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统筹现有资源支持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消费圈。
设立“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
记者梳理发现,《措施》从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产品用品研发应用、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打造安心放心养老服务消费环境5个方面,提出19条政策措施,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措施》首次提出将每年10月设为“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首次提出创新拓展“智慧 ”“行业 ”“平台 ”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通过科技赋能、行业融合、平台整合等方式,有效汇聚不同行业的优质资源及优势服务内容方式,进一步畅通养老服务消费渠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1962年后的“婴儿潮”出生人口陆续进入老龄阶段,新的老年群体财富储备更加充实、消费观念更新、消费意愿和能力更强,需求结构正在加速向发展型、个性化转变。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措施》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大和优化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更好满足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消费需求。
更好满足老年人消费期待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亿万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已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从简单生活照料需求向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转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宏伟对记者表示,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瞄准养老服务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回应了新时期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在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方面,《措施》提出,支持养老服务与物业服务、家政、医疗、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内设养老服务部门、成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引进养老服务机构入驻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拓宽养老新渠道,鼓励平台企业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
在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产品用品研发应用方面,《措施》提出结合完善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等城市更新工作,同步推进补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持续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推进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现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专业化运作、数字化发展。
《措施》明确表示,支持地方将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重点支持范围,对高龄老年人居家环境开展适老化改造评估工作,建设适老化改造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引导更多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积极推行无障碍环境认证。在城市公共区域加装老年人休息椅。
适老化改造方案密集出台
为了显著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及居家生活品质,各地积极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惠及更多老年家庭。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计划“十四五”期间,全国完成200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172万户改造任务。与此同时,居家适老化改造正在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向有需求的广大老年人家庭拓展。初步统计,目前已有26个省份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争取资金约28亿元,拟为84万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补贴。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的适老化改造政策极大地缩短了申请流程,服务对象为该市60岁以上、需要照护的老年人家庭,截至目前,已完成5200多户家庭的改造。
北京市的政策以经济困难老年人为重点,主要围绕老年人居住环境中的厨房、卫生间、卧室等应用场景,补贴比例可高达70%。此外,北京市还着力推动高标准适老化改造项目,为创新型、智慧型适老产品的企业提供贴息支持,促进了老年人居家环境的智能化升级。
深圳市出台政策,特困老年人家庭最高可获2万元补贴,一般老年人家庭可获1.2万元补贴。截至目前,深圳市已为超过1万户老年人家庭完成了改造,还出台了《居家适老化改造与管理规范》,规定了改造项目和流程。
上海市适老化改造政策相对全面,覆盖了扶手安装、防滑处理、老年安全防护设施等基础项目,补贴最高可达3000元。上海市还推出了个性化的“浴改淋”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淋浴设施,截至目前,已完成1.8万户家庭的适老化改造任务。
适老化改造不仅改变了家居环境,更从多个方面改变了老年人的生活。北京国康设计院适老化改造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通过适老化改造,老年人的生活环境更加安全、便利和舒适,提高了生活质量;适老化改造后,老年人能够更加轻松地完成日常任务,减少对他人的依赖,有助于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通过改善家居环境,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和沟通也会更加顺畅,增进了家庭关系。
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