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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险时隔9年再迎监管新规 首次允许调整最低保证利率

  自2016年被从严整改后,时隔9年,万能险业务再迎监管新规。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允许万能险产品调整最低保证利率,强化万能险资金集中度监管和非标投资监管,从制度上针对性治理万能险账户运作不规范、个别公司资金运用较为激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万能险市场秩序,促进万能险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万能险处于规范整改过程中,业务规模持续压降,2024年业务规模约5800亿元,占人身险公司保险业务的14%左右。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在强监管约束下,万能险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消费者投诉较少,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业内专家表示,作为一类浮动收益型产品,万能险业务有利于险企应对利差损风险。《通知》进一步规范万能险业务,将推动人身险公司在新规下更好地发展万能险业务,有利于险企优化业务结构,更好地进行负债成本管理。

  首次允许调整最低保证利率

  《通知》从产品设计、账户管理、资金运用管理、销售管理等方面全流程从严规范万能险经营活动。

  负债端的亮点是,《通知》首次允许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应约束条件时,对万能险产品调整最低保证利率。

  业内人士表示,除了保障功能外,万能险设立独立投资账户进行资金运作,最低保证利率是万能险投资账户兑付给消费者的最低收益率。《通知》首次打破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的刚兑属性,有利于险企根据市场变化和经营情况,合理调整最低保证利率,尤其是在利率下行期,可以通过降低最低保证利率有效防范利差损风险。

  当然,险企不能随意调整最低保证利率。《通知》明确,强化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对最低保证利率调整、账户注销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事项,要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消费者。同时,《通知》引导保险公司拉长万能险保障期限,禁止开发五年期以下(不含五年的万能险,鼓励通过合理调整退保费用、保单持续奖金等产品设计要素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行业万能险业务期限主要在10年左右,《通知》鼓励发展长期万能险,有助于进一步满足消费者长期保障需求,帮助消费者穿越经济周期。

  《通知》还强化销售管理要求,要求保险公司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和产品适当性管理,防范销售误导,同时制定销售“负面清单”,列举保险公司销售万能险不得存在的六类行为,禁止保险公司通过为万能险提供间接或隐性担保、变相缩短产品实际存续期限等方式,异化万能险产品属性。

  对万能险投资提出更高要求

  投资端,《通知》聚焦少数万能险承诺保证收益、投资激进等突出问题,重点完善账户运作、资金运作等相关规定。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通知》强化集中度监管,对万能险资金投资单一股权投资基金、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等的比例,从严设置上限;同时强化关联交易监管,禁止通过多层嵌套、通道业务等方式开展不当关联交易;强化非标投资监管,对万能险资金投资非标不动产和非标金融产品的比例,从严设置上限。

  业内人士表示,集中度偏高、关联交易多和偏好非标投资是过去万能险投资中比较突出的现象,《通知》在当前保险资金运用相关要求之上,对万能险投资提出更高要求,推动险企加强现金流匹配管理,更好防范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通知》实行新老划断,充分考虑市场影响,对不符合要求的存量业务,给予一年过渡期,保障人身险市场平稳运行;同时,为防范增量风险,过渡期内新审批或备案的产品须符合新规。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还表示,险企需定期检视账户资产负债状况,及时补足缺口;结算时,险企则需根据账户真实投资情况合理审慎地确定万能险结算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