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四川商投基金公司因5项违规被责令改正
更新时间:2025-10-10 00:57:30 •阅读 0
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5年10月9日发布的公告,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侵占和挪用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和更新从业人员信息、未按规定保存基金相关资料,以及未建立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和处置等管理制度。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该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