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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强国:服务实体能力再上台阶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金融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深化,顶层设计更加完善,我国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种类齐全、竞争充分的金融机构、市场、产品体系更加健全,金融服务的质量、效率、普惠性大幅提升;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有序化解,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金融对外开放步伐加快,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

  重塑性改革开创新局面

  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领导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进行了一系列重塑性改革。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标金融强国应当具备的六个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着力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业综合实力更加雄厚。目前银行保险业总资产超过500万亿元,5年来年均增长9%,全球最大信贷和第二大保险市场地位更加稳固。信托理财、保险资管机构管理资产近100万亿元,规模较“十三五”时期末翻了一番。全球1000强银行中,143家中资银行上榜,前10位我国占据6席。通过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机构体系日益完善。大型机构主力军和压舱石地位及作用更加突出,中小机构服务当地、特色发展取得实效。全球前50大银行有43家在华设立机构,40家最大的保险公司半数已进入中国。

  “十四五”时期,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再上新台阶。5年来,银行业保险业通过信贷、债券、股权等多种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新增资金170万亿元。重点领域投放精准有力。科研技术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贷款年均增长27.2%、21.7%、10.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万亿元,是“十三五”时期末的2.3倍,利率下降2个百分点。民生保障显著增强。保险业累计赔付9万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61.7%。农业保险为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商业养老、健康保险积累准备金11万亿元。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北到漠河、南到三沙,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服务。

  深化体制改革开创了金融监管新局面。9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金融监管总局系统机构改革圆满收官,“四级垂管”架构有效运转,金融消保统筹工作扎实推进,省市县三级防非打非机制全面覆盖。监管质效持续提升。监管法制“四梁八柱”加快搭建,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五大监管”得到全面强化。坚持严格执法、敢于亮剑,累计处罚机构2万家次、责任人3.6万人次,罚没金额210亿元。监管合力加快凝聚。无论是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还是房地产、小微企业两项融资协调机制,央地协同、部门联动都更加密切,形成了“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生动局面。

  防范化解风险成效显著

  “十四五”时期,按照中央部署,我国有序处置金融领域一批突出风险点,有效防范化解外部风险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外溢和冲击,有力保护了广大储户、中小投资者利益。目前,我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金融机构整体健康,金融市场运行平稳。

  金融监管总局始终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监管部门的首位主责,把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16字方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重点地区“一省一策”形成改革化险方案,综合采取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多种方式,有力有序推进实施。当前,无论是高风险机构数量还是高风险资产规模,都较峰值大幅压降,在金融体系中占比都比较小,风险完全可控。相当部分省份已实现高风险中小机构动态清零。

  加快推进改革转型。5年来,农信社改革蹄疾步稳,过半省份组建省级法人机构。城商行改革重组有序实施,股份制银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保险、资管等机构加快回归本源,功能定位不断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的减量提质成效明显,区域布局持续优化。

  重拳整治金融乱象。通过集中治理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严肃查处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输送利益,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一批不法金融集团得到依法处置。坚决遏制脱实向虚,加强资金穿透监管,着力整治层层嵌套、空转套利,严格规范交叉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十四五”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一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另一方面高度关注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

  在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方面,要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地方政府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化解债务风险,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转型为市场化的经营主体;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债务重组,降低融资平台流动性风险和利息负担。相关工作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效。

  截至今年6月末,与2023年初相比,融资平台数量下降超过60%,金融债务规模下降超过50%,总体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水平大幅降低。

  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深化

  金融业开放是我国整体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我国稳步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在国际金融治理合作中的参与度、影响力、话语权显著提高。

  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稳步深化。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各金融管理部门有序推进金融服务业和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便利更多投资者投资我国金融市场,提高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截至7月末,境外机构和个人持有境内股票、债券、存贷款超过10万亿元,境外机构熊猫债券发行规模超过1万亿元。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十四五”期间全面取消行业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沪深港通、沪伦通、基金互认等互联互通机制,建立完善境外上市备案制度,出台“惠港五条”,大力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十四五”期间,新增核准13家外资控股证券基金期货机构来华展业兴业,外资持有A股市值3.4万亿元,269家企业实现境外上市。

  人民币国际地位稳步上升。目前我国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人民币清算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市场对人民币的内生需求不断增强。目前,人民币已成为我国对外收支第一大结算货币、全球第三大贸易融资货币和支付货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的权重位列第三。

  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稳步推进。通过支持上海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中心、风险管理中心,在上海设立银行间市场交易报告库、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等举措,丰富上海金融市场业态,提高国际投资者的参与度,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上海区域中心。持续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强化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功能,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繁荣稳定和发展。

  营商环境更加友好包容。“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跨境人民币和外汇管理改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我国推进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十四五”以来办理相关业务近3000亿美元。升级推广科创类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的政策,提升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借用外债额度。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累计协助办理企业近16万家,付汇已超过2.4万亿美元,获得融资超4300亿美元,其中七成为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