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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新规: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准入与审核

12月30日晚,上交所发布了4项新的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涵盖了发行准入标准、信息披露、分类审核以及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等关键领域。这些规则的发布标志着上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优化。

截至2022年11月末,上交所资产支持证券的累计发行量已达5.47万亿元,托管量为1.39万亿元。这一数据反映了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对资产支持证券的高度需求。

上交所强调,此次规则的制定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适应市场新阶段的需求。通过立足问题导向,坚持“真实、破产隔离”原则,上交所总结了实践经验,优化了现行规则。新规则的目标是强化市场的内生约束,提升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度,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的预期。

信息披露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聚焦于信息披露,详细规定了资产支持证券申报文件的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的核查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细化计划说明书的编制要求,优化财务报表的有效期规定,重点关注基础资产和现金流、业务参与人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明确债权类、未来经营收入类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三大类基础资产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业务模式和资产池的披露内容;强化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规范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现金流预测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确保市场主体的勤勉尽责。

基础资产准入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大类基础资产》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规范了三大类七小类基础资产的准入标准。这些标准旨在提高审核透明度和强化质量控制。具体措施包括:明确基础资产、现金流、交易结构和业务参与人的共性要求;优化债权类准入标准,完善应收账款和租赁债权的规范,增加小额贷款和企业债权的要求;完善未来经营收入类标准,优化基础设施和PPP项目的要求,关注持续运营和运营成本覆盖;明确不动产抵押贷款债权的要求,强化估值和现金流预测的合理性核查。

分类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分类审核》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建立了资产支持证券项目的分层分类监管机制,旨在提升优质项目的审核效率。具体措施包括:优化审核标准,重点支持资产质量良好的债权类和破产隔离效果好的不动产资产;建立分层优化措施,缩短审核时限,简化信息披露,支持多管理人联合申报和储架发行;简化申请流程,强化监管协同,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合并提交优化审核申请;坚持严格准入,对特定情形进行重点审核,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投资者保护。

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规范了8个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的认定标准、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核查要求,旨在引导市场创新发展,支持战略重点领域。具体措施包括:明确特定品种的认定标准,强化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核查;鼓励交易结构创新,支持资产支持证券的滚动连续发行;注重与信用债产品的监管协同,确保绿色、低碳转型、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和科技创新等特定品种的认定标准与公司债券规则保持一致。

未来,上交所将继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规则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激发市场创新发展动力,进一步发挥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功能,推动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增强服务战略和实体经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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