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引导基金_ppp项目引导基金是什么
ppp项目资金来源是什么
PPP项目是指由社会资本和政府通过多种合作方式一起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的模式。
其收益来源于三种途径: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
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PPP项目又可以分为服务外包类、特许经营类和永久私有化类,目前我国PPP项目主要采用BOT模式,占比达到74%。
资本金主要来源于PPP项目发起人入股资金、政府相关事业单位投资、财政补贴以及PPP基金的股权投资,一般比例为20%到30%,其余的主要通过贷款方式实现,主要包括银行的贷款和项目发起公司的委托贷款。
隐性债务15号文原文
隐性债务15号内容:
自2014年“43号文”与新预算法后,地方政府借助城投融资平台与PPP等违规举债扩张。银行保险机构在与地方政府合作过程中,也以多种直接或间接,明显或绕道的方式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或隐性债务。
有的银行保险机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承诺或保函,要求或接受售后回租、售后回购;有的要求提供以预期土地出让收入作为企业偿债资金来源的融资等。
在PPP、产业引导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以承诺本金回购、承诺社会资本亏损损失等形式,新增隐性负债。“15号文”明确界定并禁止在平台公司和PPP主体融资中的违规新增地方隐性债务行为,从源头、路径上控制了隐性债务的增加。
(2)明确判断隐性债务平台公司的标准:“15号文”要求银行保险机构统一使用财政部的监测平台查询交易对手是否是涉及隐性债务的平台公司。对不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客户,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授信。对承担地方隐性债务的客户,银行保险机构不得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或流动性贷款性质的融资,不得为其参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
同时,允许新增项目融资和在建项目继续融资。新增项目融资经平台公司报本级人民政府书面审核确认,银行保险机构将此确认情况作为审批融资的前提。在建项目融资是指必要的在建项目,在不扩大建设规模的前提下,继续提供项目融资。
(3)明确存量隐性债务有序退出的要求:“15号文”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前提下,以市场化方式合规提供化债融资。其基本原则是优先化解期限短、涉众广、利率高、刚性兑付预期强的债务;基本工具是适当延长期限、使用企业周转便利类金融工具。
PPP意义
1、概念
PPP是英语的缩写,Pub1ic:公共、Private:私人、Partnership:合作,广义的PPP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特征,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并同时也为民营部门带来利益。其实质就是“使用者付。PPP模式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契约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过程,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等均以合同明确。
2、意义
从政府角度看,通过动员社会资本参与,不仅可以减轻当期财政支出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波动,借助推进PPP模式的契机,还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从社会角度看,通过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各自优势,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并通过建立激励相容的约束机制,把政府政策目标、社会公众目标和社会资本的运营效率、技术进一步结合起来,充分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3、基本特征
政府与企业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和责任,主要通过政府政策的引导和监督,在政府资金的支持下,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广泛采取民营化方式在公用事业领域引入民间资本及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